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遂昌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第一比分网第一比分网第一比分网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遂昌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16 条,通过“遂昌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1537条。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其中县级18件,部门19件)。准确发布遂昌县政府和部门2022年度预算、2021年度决算等财政信息。按规定及时发布县政府2022年度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发布县政府年度实事项目清单,及时跟踪并公开项目进展及完成情况。开设遂昌县规划专题,集中发布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空间规划及各专项规划。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4件,申请数量较去年上升45%。其中网络申请31件,信函申请30件,当面申请3件。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3宗,行政诉讼2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策规划信息公开,推动“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各类规划以及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整合县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线上资源,实现了全省数据共享的政务知识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综合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数据贯通、融合发展,实现向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推送信息。打造纵向以“遂昌发布”为龙头、横向以遂昌教育和健康遂昌等9家群众关注度高、传播影响力强的民生领域部门账号为主体,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
(五)监督保障。
根据国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出台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措施和任务;加强工作任务落实的检查督促,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不断完善考核方案,通过专项评分、第三方评估、集体复核等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国办、省政府办公厅和第三方评估、本县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放问题清单,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约谈,点对点指导。2022年我县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7
1
37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2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2935
行政强制
2073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03.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62
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体系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众行政决策参与度不高,决策内容群众宣传覆盖面和认知了解程度有限。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切实理顺政务公开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强化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和标准,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定位,坚持示范引领,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推动政府决策公开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积极建立完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相关配套制度,提升公众对行政决策事项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