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2 年,丽水市统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推进重点领域统计公开,升级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党政机关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建设,及时调整配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人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等文件精神,派员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塈业务培训会。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管理。四是加强工作落实。着重对标国家、省级政府网建设,完成局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改造升级,打造成具有浓郁“统计味”的展示窗口。
(二)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水平。一是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五公开”工作要求,通过门户外网开设统计政务、统计信息、统计监督、用户服务、专题专栏等栏目,全面公开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统计普法、政策文件、预算决算等信息1038篇,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公开信息更加精准。二是用活政务新媒体宣传推广。认真做好“丽水统计”公众号建设,丰富信息发布形式,凸显服务公众功能,累计发布推文277篇,如开展系列经济运行形势分析解读,开展全民健身参与情况等线上调查,开设“悦读荟”等特色报道,公开质量和传播力显著提升。三是及时回应社会群众关切。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服务和回应社会群众关切,及时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民呼我为、网络问政咨询件36件。
(三)切实优化政务公开平台运行管理。一是优化网站功能。在网站改版基础上,完成网站PC端、移动端“两端一站”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二是常态监测自查。升级上网行为管理系统,修复安全漏洞,及时处理终端病毒预警。做好常态化安全监测和响应,做好敏感时期网站安全值守重保。三是及时纠错整改。及时处理网站纠错意见,定时更新网站专栏内容,对超期栏目、错链、无效链接、错别字、敏感信息或空白栏目等网站建设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网站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丽水市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但是也存在信息发布解读的深度广度精度仍需提升、政策解读方式方法不多、对数据资源的挖掘利用有待深化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丽水市统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突出精准化,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围绕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序推进统计指标及时发布,更加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创新运用图表图解、案例解读等形式,立体式、多方位做好统计宣传。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推动统计信息公开透明。二是突出常态化,强化平台监测维护。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好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对标《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自觉主动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不定期对门户网站巡查监测,及时整改发现问题,不断升级技术保障。三是突出规范化,强化公开能力建设。结合本单位职能领域,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的落实,探索制定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政策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探索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能力建设,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增强政务新媒体平台优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