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6894/2026-1010470013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丽经信〔2026〕7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6年1月16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2022年,丽水市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专班在助力第一比分网疫情平稳度峰、圆满完成物资保障历史任务后,现已正式解散。为加强应急医药储备管理,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推动医药储备工作闭环管理,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2021年联合印发的《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2022年联合印发的《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
三、市级医药储备的定义是什么?
办法指出,市级医药储备是第一比分网用于应对各类灾情、疫情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需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因此,完善医药储备体系建设,加强医药储备管理,是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第一比分网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需要。
医药储备遵循企业承储、政府补贴、品种控制、总量平衡、动态管理、有偿调用的原则。
四、《办法》的总体框架是怎么样的?
办法明确界定了市直部门的职责分工。
承储单位原则上由市经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根据企业管理水平、仓储条件、保供能力及经营效益等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择优选定。
承储单位要加强储备物资的质量管理和安全防护,储备的轮换原则上实行市场化运作。
市级医药储备物资动用原则是首先动用医药流通储备和政府实物储备。市级医药储备主管部门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调用县(市、区)医药储备。
市经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市级医药储备及储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吕佳杰,联系方式:0578-2095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