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5-1010454206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
为更好地总结宣传全市督学责任区建设成果和责任督学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督学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征集范围:全市教育系统。
(二)征集内容:案例重点围绕督学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的典型做法、实践成果。
(三)撰写要求:详见附件1。选送案例真实,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四)名额分配: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集体案例1-3篇,个人案例1-3篇。市直学校(单位)集体案例、个人案例各1篇(责任督学可在原单位推荐,也可通过督导学校推荐)。
二、评选办法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三、活动组织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督导室、市直学校(单位)做好督学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的宣传发动工作,梳理并总结在实践中历经检验的优秀案例,对照本次征集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撰写案例。
2.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督导室、市直学校(单位)填写典型案例征集推荐表(见附件2),推荐表与案例电子稿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通过浙政钉报送(市直学校单独报送)到市教育局督导处蓝鹤生处,联系电话:0578-2626090。
3.案例选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
附件:1.督学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优秀案例撰写要求
? ? ? ? ? 2.督学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推荐表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1
督学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优秀案例撰写要求
一、案例类别
(一)集体案例。督学责任区建设优秀案例。
(二)个人案例。责任督学优秀案例。
二、案例要求
(一)集体案例要充分体现推动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做法、宝贵经验和显著成效。突出督学责任区建设中的制度设计、机制创新、队伍建设、数字赋能、保障措施、结果运用等方面,开展的有益探索、搭建的有效载体、打造的工作品牌等具有典型引领意义的经验做法。可全面系统,也可选任一方面形成案例报送。
(二)个人案例要充分体现责任督学在提升规范办学水平、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典型事例。
(三)案例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围绕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和责任督学职责范围。
(四)案例应紧扣主题、内容真实、文字精炼、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数据准确、佐证可靠。具有创新性、典型性、引领性,在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方面具有较强借鉴推广意义。
(五)申报主体、案例内容、实施过程合法合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情形,不侵犯相关主体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格式
(一)字数要求:集体案例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个人案例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
(二)文字格式: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用仿宋GB2312三号字。
附件2
督学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优秀案例征集
评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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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县(市、区) | 案例类别(集体案例/个人案例) | 案例名称 | 单位名称 | 撰写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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