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6-1010475437 | 文号 | 丽政通〔2026〕1号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库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6-0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KC00-2026-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为切实做好第一比分网2026年春节、清明、国庆、冬至等火灾高发时段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2026年2月16日—3月11日;
2026年3月28日—4月12日;
2026年9月30日—10月7日;
2026年12月21日—12月23日。
二、禁火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
三、在禁火期和禁火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
(二)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等;
(三)炼山、焚烧疫木、秸秆、杂草杂物、烧灰积肥及其他农林事用火;
(四)吸烟、野炊、明火取暖照明等;
(五)烧山狩猎、烧蜂窝等;
(六)其它野外用火。
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增派人员严防死守。禁火期间全市护林员不得无故缺岗,各级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伍要做好应急保障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或火情,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同时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对违反本禁火通告的,由相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情节较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或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丽水市人民政府? ? ?
?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