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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044477/2025-44534 文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比分网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2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05 16:5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刘林敏代表:

您在丽水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 240 号建议《第一比分网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监管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政策的解读和指导

根据生态环境部针对豁免内容的解读,“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在满足上述条件前提下,‘豁免内容’含义如下:

‘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各管理环节)均豁免,无需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填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填埋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运输工具可不采用危险货物运输工具”,所以除了全过程豁免,其他豁免主要指的是豁免许可证管理。

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仅限于某些管理环节豁免的危险废物,在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仍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且在豁免环节内,可以豁免的内容也仅限于满足所列条件下的列明的内容,不满足豁免条件的此类危险废物的管理仍需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

我局将加强对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政策的解读和指导工作,积极与地方政府部门、企业沟通协调,指导企业规范办理豁免许可证管理备案,落实豁免单位管理要求。

二、明确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环节豁免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

“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者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 (废物代码:900-003-04)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

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过程的豁免条件为 “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或者《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要求, 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者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所 以只有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要求, 做到环境风险安全可控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农药包装废弃物才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

(二)具体要求:

豁免不等于降低环保标准,农药包装废弃物掺烧需确保不影响垃圾焚烧炉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掺烧后焚烧炉的炉膛内焚烧温度等运行参数需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技术性能要求,同时,由于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焚烧炉、废气处理系统等核心要素都是以生活垃圾的热值、成分等特性为基础进行设计的,掺烧农药包装废弃物可能因热值、成分差异导致污染物排放不稳定而引发超标,应确保掺烧后氯化氢、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二噁英、重金属等烟气污染物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排放限值要求。此外,转移至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应立刻焚烧,作为危险废物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贮存,确实有贮存需求的,应配备专门贮存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危废仓库,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且产生的飞灰必须按危险废物管理,不得混入炉渣,需单独收集、处置。

三、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一)处置情况

目前,浙江省各地级市主要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委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全省仅衢州市、嘉兴市海宁市、金华市武义县、金华市浦江县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合计 4 家企业具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豁免许可证管理备案,其中嘉兴市海宁市、金华市武义县、金华市浦江县的豁免许可证管理仅限于县域范围内 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置,不接收外地的农药废弃包装物。

2024 年,第一比分网莲都区、缙云县、遂昌县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委托危险废物焚烧单位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龙泉市、庆元县、景宁县、云和县等县(市、区)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委托当地的小微收集点收运,由小微收集点负责委托处置单位处置。

(二)处置方案

目前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能力 11400 吨/年,处置能力充裕,能满足全市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需求。同时,云和县、庆元县、龙泉市、松阳县、莲都区等地的小微收集点也具有收运农药包装废弃物资质,当地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可委托小微收集点进行收运。

为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规范无害化处置,保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我局提出以下处置方案:

方案一:委托危险废物焚烧单位进行焚烧处置, 目前处置费用大约 5000 元/吨;

方案二:统一收集后委托小微收集点收运,由小微收集点负责委托处置单位处置,处置费用约 5000-7000 元/吨;

方案三:由办理豁免许可证管理备案后的生活垃圾焚烧厂 处置,处置费用约 3000 元/吨。

操作流程:

1.与处置单位或小微收集点签订委托处置协议;

2.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模块将“ 国家”改为“浙江”,并填写账号密码登录, 网址 https://gfmh.meescc.cn/solidPortal/# );

3.在 “企业管理”模块的 “文件管理” 中上传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置协议、运输协议、紧急措施;

4.在 “交易大厅”模块的 “合同管理” 中填报处置协议的处置单位、危废代码等信息;

5.在 “计划管理”模块的 “计划查询” 中添加本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核;

6.待管理计划审核通过后,在“ 电子台账”模块的“产生台账”中点击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环节”操作按钮,填报农药包装废弃物实际产生量;

7.在“联单管理”模块的“危废联单”中发起联单,勾选转移数量、处置企业等信息,确认开始运输时间,开始转运农药包装废弃物;

8.待运输结束后,处置单位或小微收集点接收危险废物,完成转移联单,后续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小微收集点需委托处置单位处置)。

我局将帮扶和指导各地农药包装废弃物转移处置的信息填报,规范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针对有意向办理豁免许可证管理的企业,我局将在申请豁免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给予帮扶指导,积极指导其办理豁免许可证管理备案,同时,做好督促企业落实《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的监管和指导工作,推动企业采取技术调试、设备改造等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简化豁免许可证管理的办理流程和监管程序

(一)办理流程

目前我局危险废物豁免许可证管理的备案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提交。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分局提交申请报告,分局核实情况后向市局提出危险废物豁免许可证管理备案申请材料。

2.材料审核。市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复函。

3.生成豁免管理序号。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运维方根据复函完成豁免许可证管理备案赋码。

我局将在确保符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加大豁免办理流程的简化力度,提高审批效率,推动豁免许可证管理办理规范化、便捷化,尽可能降低企业负担。

(二)监管程序

根据生态环境部对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解读,“《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 并没有豁免其危险废物的属性”。故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所列的豁免环节为“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在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其“利用”或“处置”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但仍要遵守《固废法》的其他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和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台账记录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确保危险废物严格按豁免环节内容处置。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第一比分网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7? 号)附件《浙江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分级评价指南》(试行),要求针对包括“豁免许可证管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单位”在内的经营单位开展分级评价,根据评价计分结果,赋予“绿码”、“黄码”、“红码”。对 “绿码”单位,“连续三年为‘绿码’的持证单位,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一年常规现场监督检查、常规监测一次”; 对“黄码”单位,“每季度对‘黄码’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或实地检查”;对“红码”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依法暂停其经营行为,整改完成后重新评分”。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对豁免单位实施 “红黄绿”码分类管理,并优化监管方式,通过信息化技术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减少实地检查,给基层减负。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工作,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完善第一比分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置体系,推动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实施,优化豁免办理流程, 同时,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无证处置等违法行为,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规范处置。

感谢您对第一比分网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丽水市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楼激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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