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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750/2025-40900 文号 丽商务〔2025〕11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库 发布机构 丽水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2-22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KC21-2025-0001
丽水市商务局 丽水市财政局第一比分网印发《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5 14: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商务局

解读地址

各县(市)经济商务局(经济商务科技局)、莲都区商务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一比分网印发丽水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24〕64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丽水市商务局           丽水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以下简称电商)高质量发展,规范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提高使用绩效,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一比分网印发丽水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办发〔2024〕6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专项资金来源

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丽水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统筹安排,纳入年度预算,用于促进电商发展。

(二)专项资金使用原则

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公开公正、择优支持、科学管理、讲求绩效、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支持对象和支持重点

(三)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及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支持对象:在丽水市区(市直、莲都区和经开区)范围内依法生产经营,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联合惩戒目录的企业、行业中介组织或相关单位。

2.申报企业、行业中介组织或相关单位须依法经营、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并按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四)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1.夯实电商产业发展基础。鼓励、支持建设直播电商产业带(基地)、培育电商适销产品和提升跨境电商综试区能级,夯实电商工作基础。

2.激励引育电商平台。从引育电商企业、电商平台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电商小微园区运营主体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招大引强。

3.培育壮大电商主体。从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电商企业(服务商)上限纳统、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跨境电商品牌出海、电商企业示范创建和电商企业展会拓市场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培育壮大电商主体。

4.引育电商人才。从强化电商人才培训和强化电商人才评优评先方面鼓励促进电商人才引育。

5.优化电商营商环境。从加强合规指导服务和行业自律方面,优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三、专项资金申报和兑现

(五)专项资金申报时间

除有特别规定外,专项资金采取按年申报、事后拨付,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每年5月底前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六)专项资金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

1.新落户电商企业申请一次性开办经费奖励项目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

(1)认定标准

①具有集中研发、运营决策、集中销售、账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在丽水市区(市直、莲都区和经开区)范围内实体办公、内部管理制度规范;

②落户两个自然年度:1月份落户企业以落户当年为第一自然年,1月份以后落户企业以落户次年为第一自然年;

③跨境电商出口额:对照跨境电商综试区项下海关监管出口数据。

(2)申报材料

①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②信用承诺书;

③网络零售额佐证材料:企业所属店铺(独立站)汇总表(附件1)、后台归属企业信息截图和后台网络零售额截图、企业纳税申报表等;

④跨境电商出口额佐证材料:企业所属店铺(独立站)汇总表(附件1)、后台归属企业信息截图和后台跨境电商出口额截图、独立站所有权佐证材料和后台跨境电商出口额截图等;

⑤具有集中研发、运营决策、集中销售、账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佐证材料:企业办公场地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企业员工花名册、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等;

⑥其它相关材料。

2.落户电商平台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以及国内外重点电商平台认定的专业服务商申请服务费(含佣金)奖励项目申报材料

(1)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电商平台企业佐证材料:电商平台所有权佐证材料、服务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费(含佣金)发票和银行回单、服务成效的简要说明等;

(4)电商服务企业佐证材料:服务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费(含佣金)发票和银行回单、服务成效的简要说明等;

(5)国内外重点电商平台认定的专业服务商佐证材料:平台授权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账号后台截图、服务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费(含佣金)发票和银行回单、服务成效的简要说明等;

(6)其它相关材料。

3.新建电商小微园区运营主体申请运营奖励项目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

(1)认定标准

①电商小微园区:以国内电商企业为主的产业集聚园;

②跨境电商小微园区:以跨境电商企业为主的产业集聚园;

③跨境电商出口额:对照跨境电商综试区项下海关监管出口数据。

(2)申报材料

①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②信用承诺书;

③园区产权佐证材料、园区与运营主体相关联的佐证材料等;

④园区入驻电商(跨境电商)经营企业汇总表(附件3)、企业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企业场地租赁费发票和银行回单等;

⑤网络零售额佐证材料:企业所属店铺(独立站)汇总表(附件1)、后台归属企业信息截图和后台网络零售额截图、企业纳税申报表等;

⑥跨境电商出口额佐证材料:企业所属店铺(独立站)汇总表(附件1)、后台归属企业信息截图和后台跨境电商出口额截图、独立站所有权佐证材料和后台跨境电商出口额截图等;

⑦其它相关材料。

4.电商企业申请做大做强奖励项目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

(1)认定标准

对年度网络零售额500万元(含)—3000万元的电商企业,每年按网络零售额的0.7%给予奖励,对年度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商企业,每年按网络零售额的1%给予奖励。

(2)申报材料

①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②信用承诺书;

③网络零售额佐证材料:企业所属店铺(独立站)汇总表(附件1)、后台归属企业信息截图和后台网络零售额截图、企业纳税申报表等;

④其它相关材料。

5.电商企业(服务商)申请上限纳统奖励项目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

按《丽水市促进企业上规上限实施意见》《丽水市促进企业上规上限的补充意见》和《丽水市第一比分网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6.跨境电商企业申请注册费、服务费、推广费等补助项目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

(1)认定标准

跨境电商出口额:对照跨境电商综试区项下海关监管出口数据。

(2)申报材料

①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②信用承诺书;

③跨境电商出口额佐证材料:企业所属店铺(独立站)汇总表(附件1)、后台归属企业信息截图和后台跨境电商出口额截图、独立站所有权佐证材料和后台跨境电商出口额截图等;

④向第三方平台缴纳的注册费、服务费、推广费等费用,以及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数字化平台开展推广支出费用佐证材料:跨境电商企业注册费、服务费、推广费等费用汇总表(附件4)、与第三方平台(数字化平台)合作相关合同、费用发票和银行回单等;

⑤其它相关材料。

7.跨境电商企业申请独立站建设奖励项目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

(1)认定标准

①拥有自主品牌:是指由企业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

②跨境电商出口额:对照跨境电商综试区项下海关监管出口数据。

(2)申报材料

①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②信用承诺书;

③品牌专利或商标佐证材料;

④跨境电商出口额佐证材料:企业所属店铺(独立站)汇总表(附件1)、独立站所有权佐证材料和后台跨境电商出口额截图等;

⑤其它相关材料。

8.电商企业申请示范创建类奖励项目申报材料

(1)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国家、省、市商务部门正式下发的电商示范创建类项目公布文件(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名称需与文件所列项目名称一致或提供两者相关联的佐证材料);

(4)其它相关材料。

9.电商企业申请展会拓市场补助项目申报材料

(1)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商务部门下发的电商产业推广(含线上线下专业会展、对外宣传展示)活动通知文件;

(4)企业参展合同、展位费、公共形象展示费用发票和银行回单;

(5)活动期间展位照片或视频;

(6)其它相关材料。

10.其他项目申报材料 

上级下达的扶持资金,根据具体情况提交申报材料。

(七)专项资金申报兑现流程

1.材料申报。符合条件的市级市场主体,应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登录“丽即兑-政策找企业”平台(网址:https://ljd.jxj.lishui.gov.cn:8024/declare/#/home),提交申报材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材料审核。市商务局通过“丽即兑-政策找企业”平台,对申报的市级市场主体进行征信查询。根据征信查询情况,对信用信息正常的市级市场主体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核验(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形成符合申报条件的市级市场主体名单及相关内容并在“丽即兑-政策找企业”平台及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公示5天。根据相关要求,单个项目补助金额超50万元的提交市财政局复核。

3.资金拨付。公示完成,按现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拨付资金。

4.其他。

(1)符合申报条件的莲都区、经开区市场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属地主管部门审核,具体流程可参照市级流程办理。

(2)上级下达的扶持资金,有明确扶持对象的,按照资金下达文件拨付;未明确扶持对象的,由属地主管部门会同属地财政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方案,方案明确后由属地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及申报,资金审核拨付流程参照市级资金办理。

四、专项资金管理与监督

(八)专项资金管理与监督

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局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管理。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分配方案的审核、资金下达、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市商务局负责提出专项资金年度分配方案和组织实施,并对项目安排、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管理等工作。

项目所在属地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对存在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或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五、附则

(九)本办法所涉及的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同一项目不重复扶持,享受第一比分网单独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1.企业所属店铺(独立站)汇总表

2.服务企业情况汇总表

3.园区入驻电商(跨境电商)经营企业汇总表

4.跨境电商企业注册费、服务费、推广费等费用汇总表

5.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6.信用承诺书


附件1


企业所属店铺(独立站)汇总表

 

申请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店铺网址(独立站网址)

年度网络零售额/跨境电商出口额(万元)










合计




附件2


服务企业情况汇总表

 

申请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服务企业名称

服务起止时间

年度服务费(含佣金)

(万元)













合计



附件3


园区入驻电商(跨境电商)经营企业汇总表

 

申请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园区地址

租赁起止时间及面积(㎡)

年度网络零售额/

跨境电商出口额

(万元)
















合计



附件4


跨境电商企业注册费、服务费、推广费等费用汇总表

 

申请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支出平台

支出用途

年度支出金额(万元)













合计



附件5


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年)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时间


法人代表


法人手机号码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号码


开户银行及支行


银行账号


申请金额(万元)


向其他机构申请情况及资助情况


申请补助(奖励)类别

(或条款依据)


申报扶持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或成效


附件6


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

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企业信用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原文:丽水市商务局  丽水市财政局第一比分网印发《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链接:/art/2025/2/25/art_1229429999_2546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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