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848572H/2024-41317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工作之一,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72号)的相关要求,于2024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二、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什么?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清理。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2023年12月31日前,我局制定的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包含由我局制定的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2022—2023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清理的结果情况怎样?
本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1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4件,已废止或宣布失效文件7件。
四、文件生效日期
因新的规定文件已出台、主要的依据文件已废止,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部门
解读部门:政策法规处
解读人:李硕
电话:0578-266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