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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丽水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助企惠民”十件实事决策部署,对照丽水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打假护企创牌”专项行动具体要求,紧扣市场主体竞争能力提升、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创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三大需求,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持续营造最优营商“软环境”注入市场监管动能。
近日,庆元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部门查处一起制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眉笔案,没收假冒眉笔成品及半成品共计1050280支、生产模具17块,罚款13.2万元。本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制假售假行为,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和品牌权益,为当地特色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基本情况
2024年3月,庆元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县公安局的案件移送函,称某企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尚不足构成犯罪,但可能涉嫌行政违法,需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该局快速响应,立即启动行刑衔接、案件双向移送机制,对庆元县某公司制售假冒“”品牌眉笔的行为开展调查并予以查处,成功切断侵权假冒眉笔的产销供应链条。
“”是雅诗兰黛旗下的化妆品品牌,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经查,当事人以办公住所等场所为生产、仓储窝点,使用价格极其低廉的产品原料,经过简单加工处理后,擅自将“”品牌标识印制在产品上,包装完成后准备销往国外。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当事人未获得授权许可,擅自生产的上述眉笔均为假冒产品。庆元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扣非法生产的假冒“”品牌的眉笔成品及半成品共计1050280支,以及印有上述商标标识的生产模具17块,涉案金额87680.05元。
法律依据及处置情况
本案当事人明知“”是国际知名品牌,在未获得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该品牌眉笔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庆元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物品,罚款13.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