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508328/2024-43529 | 文号 | 丽建发〔2024〕54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丽水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文明城市创建进入常态化阶段,第一比分网先后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目前正进入常态化创建的瓶颈期,亟需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第一比分网市容市貌管理制度。为科学有序开展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区域内路面、绿化及设施的建设、移交和日常养护管理,改善城市形象,有效提升城市品质,满足群众诉求,市建设局牵头会同执法、交警部门制定《丽水市区城市道路两侧建筑退让区域内路面、绿化及设施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两侧建筑退让区域管理。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丽水市中心城区城市易地绿化和临时占用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规规定要求,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三、主要内容
本规定分为五部分,分别为适用范围、移交内容、移交程序、日常管理和其他事项,还包括附录1《道路、绿化及设施移交表》和附录2《道路、绿化及设施资料移交清单》。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明确了本规定的适用条件,适用于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城市道路两侧建筑退让红线区域内(以下简称“退让区域”)道路、绿化及设施的移交管理,明确了退让区域移交条件,以及所有权人维护管理要求。
(二)移交内容。明确了移交内容包括退让区域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园林绿化、路面铺装的使用、管理及维护责任(不含地下管线及附属窨井、井盖等埋地构筑物管养职责),移交前后相关设施所有权不变。
(三)移交程序。明确了退让区域内路面设施管养责任移交应按照自愿原则,由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已成立业委会的,由业委会向莲都区建设局申请移交;无业委会或业委会人数不足总人数一半的,由居民委员会向莲都区建设局申请移交。明确了移交材料、接管手续等具体要求。
(四)日常管理。明确了移交后的退让区域市、区建设部门职责分工;未移交的退让区域,由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和日常管理。明确了退让区域地下管网及窨井盖等附属设施的管理职责。明确了移交后的退让区域停车费收入由政府指定的部门单位征收,并由其负责养护维修。
(五)其他事项。明确了退让区域的定义,以及施行时间。
四、关键词解释
本规定所指的退让区域,是指建筑红线退让的场地空间,是向社会公众开放、满足公共使用和活动的场所。
五、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各地可参照执行。
六、解读机关、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曾怡婷
咨询方式:0578-2106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