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986461759/2024-43228 | 文号 | 丽市监便笺〔2024〕165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一比分网印发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20〕83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丽水市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意见》中奖励条款规定的丽水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各类组织,其中政府质量奖和标准创新贡献奖条款适用于全市企业或各类组织,其他条款仅适用于市本级企业或各类组织,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不在补助范围内。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
2024年8月23日前获得《意见》中列明的荣誉、资质、证明等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奖励标准按《意见》各奖励条款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1.《丽水市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奖励申请表》(见附件3);
2.对应《意见》中条款的证书、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无欠税证明。
四、申报要求及方式
1.各申报对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申报过程或以往使用财政资金存在违法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
2.请各申报主体于2024年8月27日至9月9日期间在“丽即兑-政策找企业”平台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政策事项申报入口以及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企业申报流程》。
联系人:蓝熠,联系电话:0578-2661025。
附件:1.丽水市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
2.企业申报流程
3.丽水市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奖励申请表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比分网开展2024年丽水市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