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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执法丨丽水市市场监管系统“打假护企创牌”服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六)
发布时间:2024-11-20 14:55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丽水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助企惠民”十件实事决策部署,对照丽水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打假护企创牌”专项行动具体要求,紧扣市场主体竞争能力提升、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创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三大需求,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持续营造最优营商“软环境”注入市场监管动能。

云和县市场监管局集中查处民生领域侵权假冒案件7件,通过从零售终端到供货源头的全面追溯,成功查获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1048瓶,在源头上切断了假冒白酒的供应链条。此举不仅惩治教育了一批市场经营主体,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决心和力度,更是从源头上遏制了侵权行为的蔓延,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基本情况

2024年5月,云和县市场监管局针对举报线索反映的市场上有人销售假冒“牛栏山”品牌白酒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组织人员在辖区内开展集中执法,对6家零售商户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予以精准打击,循线追踪查实上游批发商侵权违法行为,累计立案7件,扣押假冒“牛栏山”品牌白酒1048瓶。

经查,涉案6家零售商户均从云和县某副食品批发商购入上述假冒“牛栏山”品牌白酒。该批发商行从某电商平台、微商处以远低于原厂进价的价格购进上述假冒品牌白酒1200瓶,并以低于市场行情的价格销售给零售商户。截至案发时间,该批发商行已售出上述假冒品牌白酒1140瓶,违法经营额14000元。

法律依据及处置情况

上述7家市场经营主体明知销售的“牛栏山”白酒涉嫌假冒仍继续销售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云和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对上述涉案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