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6894/2024-43085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市级节水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丽经信绿色〔2024〕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11月14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的制订背景是什么?
答:为充分推动节水型企业的建设,提升工业领域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节水办《第一比分网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7〕31号)等文件,第一比分网拟出台《丽水市市级节水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市级认定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一)《浙江省经信厅 浙江省建设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节水办第一比分网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7〕31号)
(二)《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18)
(三)《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4789-2022)
(四)《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2022)
(五)《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9年)》
(六)《节水型企业 造纸行业》(GB/T 26927-2023)
三、《管理办法》的总体框架是怎么样的?
答:《管理办法》文件包括总则、基本条件、工作程序、监督管理、附则等五个部分15条,以及附件2个,明确了制定依据、节水型企业的定义、职责分工、认定条件、申报、复核程序、违法违规处理以及撤销、变更等相关内容。
四、评价对象有哪些?
答:评价对象主要是丽水市内纺织、造纸、石化、化工、钢铁、电力等高耗水行业规上工业企业,或年取水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工业企业。
五、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市级节水型企业的认定工作采取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一)申请。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市级节水型企业申报书,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向所在区域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推荐。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会同区域内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推荐,提出推荐意见报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三)评审。市经信局按照有关规定,牵头组织对企业相关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必要时开展实地考察,确定拟认定名单。
(四)公示。市经信局根据评审结果,在市经信局网站对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
(五)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以通告形式公布认定名单。
六、关键词解析
水表计量率:指水表显示的用水量与实际用水量的比值,反映了水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其中二级表计量率=(二级表水量之和/一级表水量)x100%。
七、《管理办法》执行时间是?
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60日起(2025年1月14日)开始执行。
八、政策解读机关
本《认定管理办法》由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读。
联系人:冯允,咨询电话:0578-209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