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2009年起,全国实施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改革,但只允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不能抵扣。此次“营改增”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意味着企业可供抵扣的项目进一步增加,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原增值税纳税人、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例如:企业新建一个厂房,投资一个亿,如果税率为11%,就可以抵扣1100万元的税款。